需要設置
陜西消防水箱的情況有兩種,分別是什么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必須設置消防水箱的情況:
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的建筑物應設置高位消防水箱。
例如:室內采用臨時高壓給水系統時,高層民用建筑、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0m2且層數超過2層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須設置高位消防水箱;
二、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要求包括:
1、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儲水量,一類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8m3;二類公共建筑和一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12m3;二類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00m3。
2、對于工業建筑和多層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應設置在建筑物的較高部位并儲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
3、對于高層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應保證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當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07MPa;當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高層建筑不利點消火栓的靜水壓力不應低于0.15MPa。
4、當建筑內設置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高位消防水箱的設置高度還應滿足不利點處噴頭的較低工作壓力要求;當不能滿足時,應設增(穩)壓設施。
5、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合用的水箱,應采取確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6、并聯給水方式的分區消防水箱容量應與高位消防水箱相同。
7、除串聯消防給水系統外,發生火災時由消防水泵供給的消防用水不應進入高位消防水箱。
以上就是關于
陜西消防水箱的全部內容和知識了,希望大家能夠喜歡哦。